項目概述
近年來我國工業總體上尚未擺脫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的發展方式,資源能源消耗量大,生態環境問題比較突出,形勢依然十分嚴峻,迫切需要加快構建科技含量高、資源消耗低、環境污染少的綠色制造體系。對此,工信部先后發布了《工業綠色發展規劃(2016-2020年)》、《綠色制造 工程實施指南(2016-2020年)》、《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綠色制造體系建設的通知》(工信廳節函[2016] 586號), 旨在加快推動綠色制造體系建設,打造綠色制造先進典型,引領相關領域工業綠色轉型。
綠色工廠重點建設領域及范圍
綠色工廠建設要堅持用地集約化、生產潔凈化、廢物資源化、能源低碳化。圍繞標志性產業鏈建設,重點在家用電器、紡織、醫藥、食品、輕工、鋼鐵、建材、機械、汽車、化工、有色金屬、電子信息、節能環保裝備制造、新能源裝備制造、資源綜合利用、再制造等重點領域選擇一批工作基礎好、代表性強的優勢骨干企業創建綠色工廠。
對鋼鐵、水泥、平板玻璃、電解鋁、原油加工、燒堿、焦化等高耗能行業,所推薦企業的能耗水平原則上應達到或優于相應國家能源消耗限額標準先進值。
綠色工廠數量
綠色工廠評價依據
綠色工廠評價指標分為一級指標和二級指標,具體要求包括基本要求和預期性要求。其中,基本要求是納入綠色工廠試點示范項目的必選評價要求,需滿足指標體系中所有基本要求才可進行綠色工廠申報,即一票否決項,而預期性要求是綠色工廠創建的參考目標,鼓勵地方結合地區發展水平、參照預期性指標提出更高的要求。
具體來說,綠色工廠評價一級指標包括基礎設施、管理體系、能源資源投入、產品、環境排放和績效6大類,共細分為25項二級指標,總分共100分,其中,基礎設施分值占比20%,管理體系和能源資源投入都為15%,產品和環境排放都為10%,績效占比30%。
(1)基礎設施方面,主要包括通風采光良好;布局規劃合理;滿足生產需求,同時不浪費資源;廠區內能源計量設備要齊全等;
(2)要有相關的三體系和能源管理體系認證;
(3)能源和資源的投入情況,主要包含可再生資源、清潔能源;采用新型能源,優化生產工藝;合理利用設備的余熱和余壓;借助智能技術和物聯網技術,提高能源的配置效率等;
(4)產品評價方面,主要包含材料的選用上、種類要集中,可回收程度高;采用標準化設計,提高產品的使用周期;在整個生產流程中對碳足跡進行跟蹤等;
(5)環境排放方面,如容積率、單位產品廢氣產生量、單位產品廢水產生量等相關指標要達到相關績效標準等。
加分項
綠色工廠評價指標
綠色工廠應在保證產品功能、質量以及制造過程中員工職業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引入生命周期思想,滿足基礎設施、管理體系、能源與資源投入、產品、環境排放、環境績效的綜合評價要求。
綠色工廠評價指標:(1+6)個一級指標,(2+24)個二級指標。
具體要求:基本要求和預期性要求。基本要求是納入綠色工廠試點示范項目的必選評價要求。預期性要求是綠色工廠創建的參考目標。
綠色工廠評價流程
(1)編制年度創建計劃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結合本地區重點產業發展現狀,選擇一批基礎條件較好、具備創建條件和創建意愿的企業進行儲備培育,同時根據本地區工業企業發展實際情況按年度制定綠色工廠創建計劃,并在每年12月底前將下年度創建名單報省工信部門,省工信部門據此編制全年度創建計劃。
(2)企業自主申報
①支持基礎條件好的企業對照綠色制造體系相關標準和要求,樹立綠色、低碳、節能、循環發展的理念,加大綠色化改造投入,全方位提升綠色化水平,啟動綠色工廠創建工作,進行自評價并形成《自評價報告》。
②自評價達到國家級綠色工廠的申報企業,按工業和信息化部相關要求委托第三方評價機構進行評價并編制《第三方評價報告》。第三方評價合格后,于每年6月底前向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交申報材料(含《自評價報告》和《第三方評價報告》)。
(3)各地市初審上報
各省轄市、直管縣(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負責對本地區企業的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審查重點包括但不限于項目真實性、符合性,項目申報材料完備情況,指標達標情況等。初審后將申報材料匯總并于每年7月底前報省工業和信息化部門。
(4)省級評估確認
省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的有關評價標準,組織行業專家對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初審匯總上報的綠色工廠示范項目進行評估審查。
(5)推薦國家示范
省工業和信息化部門于每年11月底前,從省級綠色工廠管理申報主體中,選擇具有代表性的推薦申報國家級綠色制造體系示范名單。工業和信息化部將通過專家論證、公示、現場抽查等環節確定國家級綠色工廠管理企業名單。
申報綠色工廠的好處
(1)符合國家綠色制造合規要求:通過創建綠色工廠,梳理和識別國家、行業、地方綠色制造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化生產要求,保障企業合規運營;
(2)改善用能結構,實現綠色可持續發展:通過創建綠色工廠,有助于分析和優化企業能源資源結構,提高企業綠色制造管理水平和競爭力,降低生產成本,實現企業綠色和可持續發展;
(3)提高企業產品競爭力:通過創建綠色工廠,提升企業工廠制造體系的高端化、智能化和綠色化,使得企業早日適應綠色消費市場,提升相關產品占有率和出口競爭力;
(4)提高企業綠色影響力:通過創建綠色工廠,有利于樹立企業熱衷環保公益、履行社會責任、綠色發展示范的良好企業形象,從而提高企業知名度和影響力;
(5)獲得資金獎勵或補助:入選綠色工廠名單后,企業可一次性獲得地方政府的獎勵資金和投資補助、創建補助等資金(國家級:50-100萬不等;省級10-50萬不等);
(6) 獲得其他專項資金支持:入選綠色工廠名單后,企業可持續性獲得地方政府在財政專項資金、專項建設基金及工業轉型升級資金等方面給予的資金支持;
(7)獲得免檢和電力保供機會:入選綠色工廠名單后,企業有機會享受環保免檢及冬季、夏季限產限電時有優先保供權等優惠政策;
(8)有機會進入政府采購目錄:入選綠色工廠名單后,企業相關產品有機會進入政府優先采購產品目錄,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等;
(9)有機會獲得綠色金融支持:入選綠色工廠名單后,企業有機會獲得金融機構“綠色工廠貸”“綠色節能貸”“綠色信用易貸”“金融租賃”“綠色債券”“綠色保險”等金融支持。
綠色工廠的政策利好
為貫徹落實《“十四五”工業綠色發展規劃》和《工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各地區積極響應并發布了依據當地特點制定的相關政策措施,為激勵工業企業積極進行綠色工廠的創建和申報,對于入選國家級工廠名單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或補貼。
綠色工廠
1.扶持方向:支持獲得國家、省、市綠色工廠稱號。
2.申報條件:符合申報項目基本條件,申報單位已獲得國家、省、市綠色工廠稱號。
3.扶持標準:獎勵,國家級獎勵金額不超過50萬元,省級獎勵金額不超過30萬元,市級獎勵金額不超過20萬元。
本文作者:深圳市思譽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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